鄂尔多斯市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-凯发k8旗舰厅
一、概述
2016年,我局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精神,按照制定的《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和《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等制度规范,以畅通信访渠道,方便群众及时、直接反映问题为目标,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,不断完善公开制度,拓宽公开领域,深化公开内容,规范公开流程,创新公开形式,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工作,有力地推动信访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机构职能、政策法规、政务动态、领导接访等内容794条,完成了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所要求的内容。
(一)政府信息公开内容。
我局按照《条例》的规定,遵循依法公开、及时准确、注重实效、高效便民的原则,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。继续围绕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要求,重点抓各级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公示。做好市领导接待日安排的公示,及时更新市领导下访的内容。针对今年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的内容,及时更新机构职能、信访培训等内容。根据全市各地加强信访基层基础有关内容,及时公布各地的新举措、新办法。此外、还公布信访工作交流、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,结合本局工作实际,尽可能地公布本局相关工作。
(二)政府信息公开方式。
为了畅通信访渠道,方便群众,我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政务信息:
1、通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“鄂尔多斯在线”信息公开栏目(http://xxgk.ordos.gov.cn/)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;
2、通过市信访局联合接访大厅led屏公布信息。
3、通过鄂尔多斯市信访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。
4、通过信访局官方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开信息。
5、通过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、鄂尔多斯日报、宣传资料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;
6、通过依申请公开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16年,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同时,依据《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和《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,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,对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收费减免的要求,我局未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;目前也没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。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2016年,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六、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改进措施
目前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,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,工作任务重,信息公开不够及时;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,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。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,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。
针对以上问题,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:1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。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、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。2、统一认识,努力规范工作流程。我单位将按照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总体要求,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,及时提供,定期维护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,公众能够方便查询。3、逐步扩大公开内容。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,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。4、加强学习和培训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,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。
鄂尔多斯市信访局
2016年12月21日